第二章 黑夜从黎明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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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了那么久,以为天亮终会有光,却哪知道,黎明只是黑夜的开始。

国际到达出口,电子屏上巴黎飞来的航班已第三次提示延误,丁辰有些焦躁地跺跺脚,决定去吸烟区抽根烟缓解烦躁情绪。

也许是夜深的缘故,原本应被大老爷们霸占的区域此刻空荡荡的,丁辰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一抬头,才发现墙上的电视里居然在放Author今年亚洲巡演的DVD。

说起来Author也算个奇迹,十六岁在街头被星探相中竟不是众所周知的低端骗局,他真的就此签了经纪约,一步步从单曲发起,坚持了八年,如今终于稳坐国内当红不让的人气王宝座。

Author帅气又有魅力,这点丁辰是早知道的,否则当年十六岁的她也不会不管不顾地投入他的怀抱。但眼前这个穿着亮晶晶舞台装画着深黑色眼线的男人却不是她所熟悉的,她熟悉的那个Author,今早还端着刚煎好的太阳蛋与火腿,小心翼翼地问她:“新专辑的宣传期告一段落,我们要不要去马尔代夫休个短假?”

丁辰刚换好衣服,自顾自地将烟往嘴里送:“看情况,我这个月有好几个重要的官司要打。”

Author点点头,眉目中多少有些失落,声音却仍是温柔的:“不要太辛苦。”

“我知道,”丁辰站起来,“那我先走了,阿笙。”

话一出口,两个人都愣住了。多少年了,丁辰早习惯跟他的粉丝一样叫他Author,似乎完全遗忘了他的本名其实是杜鸣笙。

鸣笙,鸣笙,阿笙……丁辰猛地抓起沙发上的包,落荒而逃。

此刻,电视里Author正将今年的主打歌《恒星灰烬》唱到动情之处:“我知道/世界上最坚固的恒星/也终将化为灰烬/何况你我/这微不足道的爱情……”丁辰的手机响起来。

“我人在到达口了,你在哪里?”

丁辰一怔,一看表竟已过去一个小时,连忙起身:“给我五分钟,马上就到!”

五分钟后,陆路便看见一身正式裙装的丁辰朝自己挥手。

陆路环顾四周,确定没有媒体蹲点,才向眼前人抛个大大的白眼:“不就是大半夜当个免费司机,有必要盛装成这样?又不是相亲!”

“你还真说对了,就是相亲,”丁辰挽住陆路的肩膀,亲热地拉着她往外走,“相完直接过来接你的,够义气吧?”

“那……杜鸣笙怎么办?”

“他和他们公司那什么清纯玉女小师妹传绯闻的时候,你怎么不去问问他我怎么办?”丁辰嗤笑一声,“别傻了,我们早分手了,就是偶尔睡睡的关系罢了……对了,你坐这么久飞机不饿吗?要不先去吃宵夜?听说你们那个孟大小姐不是一般难伺候啊,这回去戛纳有没有猛料,快给我八一八……”

见丁辰无意继续杜鸣笙的话题,陆路也就识趣地打住:“得,你又不是真有兴趣,要真有,哪轮到我来告诉你,网上到处都是……哎,你别拿手机搜了,多麻烦,先吃饭吧,吃完我什么都告诉你!我现在快饿死了!”

去的是丁辰和陆路念高中时最喜欢的一家宵夜摊,以老板脾气坏和菜的味道好著称。不过七八年过去,再坏脾气的老板见到熟客也舍不得板起脸来,更何况这两位熟客还都是美人。

“酸萝卜泥鳅,爆炒腰花,凉拌猪耳朵,再来两斤梅子酒!”丁辰一捋袖子,“今晚我们不醉不归!”

“就你不醉不归吧,”陆路斜睨她,“我酒精过敏,最重要是得替你开车。”

“开车可以叫代驾,倒是你,真没义气,我相亲这么辛苦也不陪我喝。”丁辰眨巴着一双水汪汪的眼望着陆路,似受了天大的委屈。

陆路最怕她这招,不出半分钟,果真缴械投降:“只能少喝点啊,多了你就得送我去医院了。对了,你不是要听猛料么,相信我接下来说的,一定值得你这顿宵夜了。”

“噗!你说孟澜逼宫不成反而当着媒体面被甩?”丁辰酒杯一撂,捧着肚皮快笑岔气。

“你搞错重点了吧,丁大小姐!”陆路扶额,咬牙切齿道,“重点是我是那个无辜的受害者!等Cindy姐回国,我要立刻递辞呈,以后估计也很难在这个圈子做下去了……”

“这不是挺好么?”丁辰重新为自己斟上一杯酒,“正好你可以来我事务所帮忙,学了几年法律,虽然没毕业,但以你的实力,至少甩我事务所那些所谓的名校生几条街。小六……你为什么非要和自己较劲儿?事情都过去六年了,你也该走出来,朝前看了。”

然而听到这个久远的小名,陆路却置若罔闻,自顾自夹菜,保持沉默。

良久,她终于端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我不是没想过,但是丁丁你知道吗,我走了那么久,也以为天亮就会有光,只要撑下去,就一定能过去。但其实不是这样的,黎明只是黑夜的开始罢了,无论我做什么工作,说什么话,只需要发生一件很小的事,就可以轻易地把我拽进回忆里……我也想忘,但是太难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忘……”

时间仿佛静止了,看着眼前平静流泪的人,丁辰忽然记起六年前出事,她赶去美国看她时的样子。

丁辰从没有见过那样的陆路,她平躺在床上,不哭也不闹,像一具会呼吸的尸体。丁辰心中一搐,抱着她失声痛哭,没想到陆路却反握住她的手,安慰起她来:“丁丁,你怎么哭了?你不要哭……”

如此看来,能让眼泪流出来,已是一种天大的进步。丁辰愿意相信,陆路一定会在某天好起来,就算那需要时间,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黑夜也是黎明的开始。

“话说回来,我倒是很感谢沈世尧……”丁辰话锋一转,试图摆脱这令人不快的氛围。

好在陆路很配合:“怎么?”

“至少他改写了你六年没和男人接吻的记录!”丁辰嘿嘿地坏笑,“怎么样,感觉还不错吧?”

“早忘了。”陆路翻个白眼,“路人甲的吻,干吗要记得。更何况我们不会再见了。”

是的,尽管按沈世尧的说法,他们将还会再见,但在陆路心中,想不想再见一个人,跟谈恋爱时说分手一样,只是一个人的事。她已打定主意,下周一去辞职时,将用过的礼服和项链托付给Cindy转交,这样他们便算是两清。就算她可能会待业一段时间,她也不想让沈世尧给她介绍工作,免得惹上更多麻烦。

吃完宵夜,丁辰叫来代驾送两人回家。陆路租的公寓稍近,所以提前在路口下车。

临带上车门,醉醺醺的丁辰不忘叫住她:“对了,我说来我事务所工作的事,你记得考虑考虑……”

“好。”陆路懒得跟醉鬼较真,决定敷衍她。

哪知道丁辰不依不饶:“你就当我傻,忽悠我吧!我可是很认真的!噢,对了,说了这么多废话,正事倒忘了讲,知道我为什么劝你朝前看吗?咳,因为我今天收到消息,那个人回国了……嗯,别一脸无辜地瞪着我,你知道我说谁呢,是啊,陆亦航那怂蛋躲了那么久,他居然回来了!哎,司机师傅你别开车啊,我话还没说完呢!”

从路口到公寓,一共是九百三十五步,而今天,陆路觉得每一步都是虚晃的。

推门,开灯,陆路终于像团棉花般瘫倒在地上。

曾几何时,那个人是她心尖的朱砂痣,她以为自己最后一定会嫁给他。而如今,他竟成了那抹最刺眼的蚊子血,为了将他从自己的生命剜除,她把整颗心都掏了出来。可最后却徒劳地发现,那滴血其实早已融入血脉……而那颗白白被剜掉的心,却再也不会跳了。

陆路慢慢抱紧自己的双腿,恍惚间,仿佛看见那一年,宋阿姨带着他初次走进她家。她坐在二楼旋转楼梯的顶端晃荡着两条腿,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喂,你叫什么名字?”

“宋、宋亦航。”

“那你进了我们陆家,以后就要跟着我爸爸姓啦。陆亦航,陆亦航,记住了吗?以后你就叫陆亦航。”

那时候,她还是陆家高高在上的公主,没有人会忤逆她,人人都宠爱她。那时候,陆亦航也还不是一剂见血封喉的毒药,他只是继母带来的养子,流着跟所有人不同的陌生血液。

那时候……

但凡回忆前尘往事,莫不是相看已成灰。

周一是个大晴天,陆路定好八点的闹钟,一大早便收拾妥当,拎上沈世尧的礼服和项链,往“恒一国际”去。

一路畅通无阻,除了前台小妹看自己的表情略带花痴外,就连平日爱咋呼的美玲见到自己,也明显收敛许多,只礼貌而节制地喊了声:“Lulu姐早。”

Cindy在办公室里接电话,陆路进去,她只比了个“坐”的手势,又继续跟线上的人通话:“抱歉抱歉,孟澜最近刚接了世朝的代言,同类广告不能再接,您知道我们合同上都是有规定的……”

“好好,明年一定,回头我请您吃饭赔不是了。”

“多谢多谢,我们孟澜今年下半年的新戏也要麻烦您多照顾了……”

“哎,那好,回头再联系,再见!”

挂掉电话,Cindy这才将眼光放在陆路身上,上下打量她一遍:“你确定考虑好要辞职?”

陆路点头:“我已经考虑清楚了。”

Cindy沉默片刻,似在思考什么,半晌,开口道:“其实也不必非辞职不可,你还可以回企划部工作,放心,不需要和孟澜有直接接触。”

“谢谢Cindy姐好意,不过不用了。”陆路顺势将手中的袋子放在桌上,“这是沈先生在戛纳借给我的礼服和首饰,我想我们不会再见面了,所以要麻烦Cindy姐您帮我转交给他。”

“你……确定?”Cindy重新将目光投在陆路脸上,点燃一支烟送到嘴边,“可是我昨天接到沈先生的电话,他让我将联系方式给你,让你亲自把东西送过去。”

一时间,陆路怔住了,许久才道:“我知道了。那么Cindy姐,辞呈我先留下了,正式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我再过来收拾东西,这么久以来谢谢您的照顾。”

陆路起身鞠过一躬,提起装着礼服和项链的袋子走出去。刚到门口,Cindy突然叫住她:“不问问孟澜的情况?”

“您希望我问么?”陆路转过身,谦恭地望着Cindy。

“她最近势头不错,再红个三五年不成问题。”Cindy吐了个漂亮的烟圈,笑起来,“去吧,沈先生的联络方式我随后发你。你是个聪明的姑娘,我很欣赏,祝你好运!”

走出“恒一国际”的大门,陆路恍惚地掐了自己一把,她真辞职了!但再低头看一眼手中的袋子,好不容易轻松的心情又沉重起来,沈世尧这是有病吧?多此一举!

陆路在街边随便找了家咖啡店坐下,准备跟丁辰汇报今天的战果,Cindy的短信却先一步进来。望着信息内容里那个陌生的十一位号码,陆路手一颤,下意识将手机丢出老远。

下午五点半,丁辰开着她新买的英菲尼迪FX准时停在咖啡店门口,冲坐在窗边的陆路招手:“上来,陪我去试试手!”

陆路一口咖啡险些呛在喉咙,她丁大小姐开的车一年比一年爷们,车技也一年比一年彪悍,陪她试手,约等于找死。

果不其然,车还没开出多远,陆路已经脸色惨白地捂住嘴,连连摆手:“停、停车!让我下去吐一吐!”

好不容易回到车上,陆路只觉得已丢了半条命,见丁大小姐居然还镇定自若地往CD机里送Author的新专辑,陆路气得打掉她的手:“你还有心情听你老情人的歌?”

“怎么没有?”丁辰眯起眼,妩媚一笑,“自己花钱买的,总不能浪费吧。”

“也只有你分手了还舍得一掷千金,成百上千地订他的CD,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他的金主。”陆路忍不住揶揄她。

“有像我这么漂亮的女金主吗?”丁辰斜睨她,说话间,却已意兴阑珊地关上CD机。

到底是不一样了,从前他们在一起,他还是没什么人气的新人,出了专辑没人买,她便一掷千金,一箱一箱地偷偷往家里抱。身为音痴,丁辰连“哆来咪”都唱不准,却总喜欢跟着他的歌胡乱哼,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甜蜜的情话。

然而等到他真的红起来,再不需要她撑销量,她却仍将过去的习惯保留了下来,只是再不听他的歌。那些情歌,再深情婉转,也跟她没关系了。而今天,她不过是看到某张娱乐小报上他与别人亲昵的合影心情不大愉快罢了,所以才心血来潮地将这些CD翻出来。

然而情歌再甜蜜,心境不在,亦不过枉然。

丁辰一脚踩下油门:“走,大小姐我今天高兴,请你吃海鲜去!”

与丁辰大快朵颐一顿到家,已是夜里九点半。今天没喝酒,陆路清醒到令人发指,所以看着脚边那装着礼服和项链的纸袋格外憋气,忍不住一脚踹上去,但那纸袋却岿然不动,像极了某人不动声色的厚脸皮。

陆路翻出手机,按Cindy留下的号码拨过去。

提示音响了两下,是个有些陌生的男声接起:“你好,哪位?”

这是陆路第一次在电话里听沈世尧的声音,自然是陌生的,她怔了怔,很快自报家门:“陆路。”

“还挺快。”那头的男声轻笑起来,与记忆中的某个声音渐渐重合。

陆路强忍住发飙的欲望,一字一顿道:“对于沈先生的事,我、等、小、人、物、当、然、不、敢、怠、慢。”

“东西准备好了?”沈世尧压根忽略她嘲讽的语气,直接切入正题。

陆路咬牙切齿地堆笑:“是的,不知道沈先生何时有空?还有,我应该给您把东西送去哪里?”

“时间和地点我会再通知你,那么,回见。”

不待陆路开口,沈世尧已挂断电话。

陆路一顿,旋即气得一下把手机摔在沙发上:“王八蛋!”

那夜陆路睡得很不好,仿佛回到了刚回国的那段时间,每个夜里都被噩梦魇住,要靠安眠药才能维持三个小时以上的睡眠。

翻身起床,是夜里三点半,陆路机械地穿戴好,拿起钥匙,走出房门。

城市大的好处便是多晚都不乏出租车,陆路拦下一辆,报上地址,疲惫地阖上眼睛。

陆路也不知道是从何时起,她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每当睡不着,又没有安眠药的时候,她便打车来这里,看看曾属于爸爸的大楼。

过去的澳海地产如今早已易主,改名远航。坐镇其中的,正是她曾经的继母宋清远和继兄陆亦航。只是据传最近宋清远身体抱恙,已赴美休养,因此陆亦航将以执行总裁的身份回国,继续开拓国内市场。

其实这些事哪需要丁辰特意告诉她,关于他的每一桩每一件,她都清楚知道。只是越清楚,越是恨。恨宋清远,恨陆亦航……最恨的,其实是自己。

是自己太蠢太笨,才做了仇人手中的利刃,浑然不觉那是刺向自己的爸爸。而她甚至不孝地没有赶上见他最后一面。

当时的她已经十八岁,虽然乖张跋扈,却懂得是非,知道爱恨,清楚陆家的悲剧说到底是她一手造成。

陆路慢慢捂住自己的双眼,强迫自己转身,跌跌撞撞地逃上出租车。

翌日清晨,陆路被一阵快递的门铃声吵醒。

失眠了一夜,好不容易入睡,陆路气得恨不得掐死对方。深呼吸再三,才说服自己抑制住怒火:“不好意思,你可能送错了,最近我都没买过东西。”

“是13楼B座的陆小姐对吧?”快递员笑得很憨厚,“那就没错,麻烦请签收。”

陆路虽满腹狐疑,但不想与快递员多纠缠,又见纸盒上自己的名字与地址没错,也就匆匆签收,将盒子丢进沙发,回卧室补眠了。

一觉醒来已过正午,陆路觉得饿,翻出盒泡面吃完,这才记起沙发上的盒子。

也许是前段时间事情太多忘记买过什么东西,她把盒子拿过来,一边拆一边回想,哪知道一一揭开盒盖,整个人都傻了。

那是一件纯白色的斜肩礼服裙,如果陆路没记错,是今年Lanvin的春夏新款。

但盒子里却连张纸条也没有,陆路气得两手直哆嗦,老半天才抓起手机,给沈世尧拨过去。

然而接电话的却是个礼貌又温柔的女声,还没等她道明来意,对方已抢占先机:“沈先生去开会了,麻烦你稍后打来。”

尽管陆路未必相信沈世尧真的在开会,但沈世尧的意思她却深刻地领悟到了,那就是她无法拒绝,因为他绝不会给她说“不”的机会。

陆路瘫坐在沙发上捧着肚子一阵大笑,半晌,才又将手机拾起来,给丁辰打过去:“我最近失业,剩下的积蓄大概只够吃饭,能借我信用卡刷一套礼服吗?”

哪知向来爽快的丁大小姐今天竟吞吞吐吐:“呃,那个,你什么时候要用?我让我秘书先给你送点现金过去?主要是我人在马代……哎,别问我怎么来的,回头我再跟你解释……”

丁辰话未说完,已有短信进来,陆路点开一看:“今晚8点,海逸酒店。”

唇角渐渐变幻成一个嘲讽的弧度,沉吟片刻,陆路改了主意:“算了,你和杜鸣笙好好在马尔代夫度假吧,不用叫你的秘书来了。剩下的事我自己可以搞定。”

入夜,陆路穿上沈世尧新送来的礼服,化好妆,拎着他曾经借给自己的礼服与项链,轻快地踏上出租车。

海逸酒店陆路曾去过一次,是陪孟澜参加一个剪彩活动,那时她刚调到Cindy手下做事,做什么都战战兢兢。孟澜让她给自己倒杯水,她端水的手都在抖。孟澜见状,接过杯子笑着安慰她:“哎呀,我又不是洪水猛兽,不会把你吃掉。”

彼时孟澜和沈世尧的绯闻刚传出来,孟澜的心情看上去很不错,对待她这样的小助理也格外宽容。相信那时的孟澜死也不会想到,几个月后,她会恨这个小助理恨得后悔当初没有真的一口把她吃掉。

如此看来,命运大都带着些嘲讽的意味。

车子在酒店门外停下,有侍者迎上来接过陆路手中的纸袋。陆路一怔,旋即问道:“沈先生呢?”

“在里面,烦请陆小姐跟我来。”

跟在侍者的身后走过一段,陆路来到一间独立的宴会厅。侍者礼貌地向她鞠躬:“陆小姐里面请。”

推门的刹那,陆路可以感觉到自己突然加速的心跳。但不是心动,仅仅是紧张。

大门缓缓打来,只见一身正装的沈世尧正面带微笑地望向她,以极其绅士的姿态做出一个“请”的动作。陆路虽满腔愤慨,表面上却仍是无比自然地挽起沈世尧的手臂,微笑着以只有他能听见的声音说:“这是最后一次。”

沈世尧亦不恼,轻笑着摇头:“你说的……不算。”

直到晚些George先生入席,陆路才总算摸清这顿饭的缘由。

George太太顺利生产,George先生听说当天陆路为她所做的一切,特地赶来中国,想要亲自感谢这个勇敢的女孩。

“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并不会来?”觥筹交错间,陆路晃晃手中的果汁杯,对沈世尧耳语。

只见沈世尧不紧不慢地为George先生斟上红酒,回头对上她的眼睛:“不会,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你很懂事。”

这明明是句褒奖,陆路却听得邪火燎心。是了,她最讨厌沈世尧这点,云淡风轻,仿佛什么都尽在自己的掌控。

倒吸一口凉气,陆路挤出一个明媚的笑容:“那还真是多谢沈先生谬赞了。”

一顿饭就这样持续了近两个小时,陆路觉得自己的整个后背都僵硬了。

平心而论,George先生是个有趣的人,分享的见闻也大都合陆路的胃口,他甚至还邀请沈世尧和她再去戛纳做客,而陆路虽知这绝无可能,但还是礼貌性地接受了对方的邀请。

尽管当她微笑着点头时,她能够感受到来自一旁沈世尧的意味深长的目光,但她告诉自己,没关系,无视。

送走George先生是晚上十点半,陆路见事情告一段路,要求离开,哪想沈世尧竟脸色一变,手一摊:“哎呀,车钥匙忘了。”

明知这是他的伎俩,陆路也不恼,笑眯眯配合:“好,我陪你回去取。”

回到宴会厅,沈世尧开始装模作样寻找自己的车钥匙。哪知陆路一个转身,竟迅速关上了大厅的门。

“沈先生,不必找了,我知道钥匙就在你身上。既然你使出这样的伎俩,我若是不做绝一些,怕是你根本听不懂我的话。我说过了,这是最后一次。”

说罢,陆路伸手,拉下身上礼服的拉链。

原本还漫不经心的沈世尧彻底被震住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的人,为了跟自己划清界限,竟然真的可以毫无顾忌地当面脱下礼服!

陆路一边整理着事先穿在里边的抹胸衬裙,一边踢掉脚上的高跟鞋:“我知道,沈先生,你下次大可以还用同样的理由把叫我来,所以我现在就把衣服留下。怎么样?没有别的事的话,我先走了!”

从宴会厅到酒店门口的一路,陆路可以感受到来自侍应生和住客的各种目光。那里面有惊讶,有好奇,更有鄙夷。大概是将她想成了某个献身不成反被驱赶的可怜虫吧,陆路摸摸自己的脸,自嘲地扯起嘴角。

好在沈世尧并没有追出来,也不知是被她出格的行为吓傻了,还是气坏了。不过怎样都好,过了今晚,他们就再没有理由见面了。

其实虽然她做了最坏的打算,却并没有一定要做到这步的觉悟,怪只怪沈世尧的笑容太挑衅,她平日虽习惯压抑隐忍,内心却似乎还住着当年那个愚蠢又冲动的小姑娘,也不知沈世尧会不会因为今天的事报复她……

正心情沉重地掂量着沈世尧可能的报复手段,陆路突然感觉整个身体都腾空了,下一秒,沈世尧的脸竟出现在自己上方:“就算你不想再见我,也不用激动到连鞋子都不要吧?我可不记得我有送高跟鞋给你。”

陆路一怔,这才想起自己真的连鞋都甩掉了,不禁挣扎着试图摆脱他:“你放开我!我要回去拿我的鞋!”

“嘘——”沈世尧却十分固执地将她箍在怀中,“别乱动,周围的人都在看呢,你可以不在乎形象,但我还需要面子。”

他的声音镇定而不容拒绝,一霎间,陆路竟忘了反驳,良久,才悻悻道:“放我在酒店门口,我自己打车回去。”

可沈世尧根本不理她,直接将她丢进自己的车内,转头吩咐司机:“送陆小姐回去。”

“沈世尧!”陆路终于恼羞成怒。

沈世尧却置若罔闻,微微一笑:“既然你只是不想见到我,那就让司机送你回去好了。鞋子已经放在你座位旁边,你转身就能看见。记得吃些感冒药,不要着凉。那么晚安,陆小姐。”

陆路激动地挥舞着双臂,还想要说什么,车子却已一溜烟开出老远。转头看一眼身旁被仔细装在纸袋里的高跟鞋,陆路忽然产生了一种,自己刚被丢进滚烫的油锅里,狠狠煎了一遍的错觉。

丁辰回国的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关怀陆路那天的事解决得怎样。陆路回想半天,才想起丁辰说的是找她借卡的事,笑嘻嘻地摆手:“搞定。”

也是,自从那天后,沈世尧便再没给她打过电话。陆路乐得清静,休息了一周,开始着手在网上物色新公司,投简历。

“真不来我们事务所上班?我给你开双倍工资!”丁辰小姐向来很豪爽。

“得了吧,知道你财大气粗,不过你还是留着钱买Author的新专辑吧。下次也别一千一千地买了,直接数以万计地订,说不定他知道后一感动,就隐退跟你结婚了呢。”

然而丁辰的声音却低沉下来:“别提了,我们完了。”

“你们不是早完了么?”陆路“呵呵”一声,撇嘴。

“我是说,我们以后连偶尔睡睡的关系都不是了。”丁辰似乎很疲惫,“这回在机场我跟他说清楚了,以后各走各路,要是一不小心碰面,也要立刻转身绕着走。”

“……真想清楚了?”

“嗯,你还记得我爸的话吧,就算找个村里养猪的,也不能找个混娱乐圈的。我没办法说服我爸改变想法,也做不到要求他放弃唱歌,所以,还是算了。”

说罢,丁辰轻叹一声,闭上眼。

一切仿佛回到一周前,他们还置身于马尔代夫的某个小岛,没有媒体,没有粉丝,她不是丁大小姐,他也不是Author,他们只是寻常的一对情侣。

可惜再美好的时光也终会逝去,坐上回国的班机,他们又回归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她是丁家唯一的继承人,跟财阀二世祖们有相不完的亲,他亦有成千上万的粉丝高呼着那个于她而言那么陌生的英文名字。

他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其实我有时候想,那架飞机要是失事就好了,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丁辰干笑一声。

陆路一怔,发现竟找不到接下去的话。

“丁丁……”良久,她低低叫她。

丁辰被她的语气一震,大笑起来:“说笑而已,本大小姐和你这穷光蛋可不一样,还舍不得老爷子那么多财产啊!”

那天下午,陆路的公寓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打开门的一刹,陆路几乎以为自己眼花。孟澜似乎早料到她的反应,反倒显得十分坦然:“我可以进去坐会儿吗?”

“请进。”

陆路下意识地往门口张望,听见孟澜头也没回地说“没人”,这才顺势把门关上。“咖啡还是奶茶?”陆路问她。

“清水就好。”

“找我……有事?”陆路一边往杯子里接水,一边不解地打量她。

今天的孟澜和平时很不一样,从前就算没有活动安排,孟澜也会仔细地上妆,做造型,从不以素颜示人。所以刚开门的一刹,陆路几乎没有认出眼前这个素面朝天戴着黑框眼镜的人就是孟澜。

“算是吧,”孟澜接过陆路递过去的水杯,却并没有喝,“我想求你帮个忙。”

用的是“求”字,陆路心里一惊。许久,才谨慎地开口:“什么事?”

“我想求你帮我告诉沈世尧,我想见他一面,一面就好。我绝不会通知媒体,也绝不会再玩那些幼稚的小把戏。我知道错了。”

眼前的人垂头丧气,陆路摇头,虽隐约知道沈世尧是哪种人,但听孟澜亲口说出这样的话,仍令她心有余悸。

只是……这好像不关她的事。

陆路沉默,斟酌着以何种方式拒绝更好,孟澜却仿佛已洞穿她的心思,猛地站起来,是哭腔:“Lulu,我求求你了好不好?Cindy姐已经明确告诉我不会再帮我,世朝的代言合约就是分手费,可我不想分手啊……你知道我有多爱他吧,在戛纳的那个晚上,你明明看见我在哭!难道你就没有这样爱过一个人?”

陆路原本被她的泪水触动,心软了几分,但最后那句,却仿佛一道惊雷,直劈天灵盖。原来那天晚上,她知道自己在看她?

陆路一下子不确定起来,对于孟澜来说,爱情究竟是演给别人看的戏,还是发自内心的感觉。

“对不起,”陆路艰难地开口,“我也很久没有见过沈先生了,我们上次的告别也并不愉快。我大概……帮不了你。”

孟澜摔门离开并不出乎陆路所料,那“砰”的一声巨响虽然刺痛耳膜,但至少让陆路松了口气,她不用因此再跟沈世尧扯上任何关系了。虽然孟澜最后那句“虚情假意”令她一头雾水,但她决定不再深究,毕竟只是气话。

心情不错,做完整套公寓的卫生,陆路难得将电脑打开,逛起网页。自从辞职,陆路便几乎与世隔绝,她本就不是爱好八卦的人,没了职业的牵绊,看不看新闻,倒也无关紧要起来。

然而今天一打开浏览器,设置为首页的娱乐新闻主页刚弹出来,她便吓得险些从椅子上滚下去。

头条新闻的配图上,沈世尧抱着她走出海逸的步履匆忙,她那一身抹胸衬裙更是惹人遐想……陆路发现自己竟然连牙齿都开始发冷。

“Cindy姐,告诉我沈世尧公司的地址!”她急得火烧眉毛,连基本的礼仪都忘记。但Cindy是个明白人,今天爆出这样的新闻,自然是沈世尧授意。虽然她也好奇缘由,但陆路找她要地址,她还是不敢贸然给她的,只给她一个建议:“你可以直接联系沈先生。”

陆路一怔,这才记起自己也是有沈世尧的号码的,气急败坏地打过去,那头的人竟出奇地镇定,仿佛一直在等她:“世朝二十八层,自己上来,没人拦你。”

陆路赶到时,沈世尧刚签好今天的文件准备叫助理来拿,见她气急败坏地推门,立刻换上满脸和煦的笑容:“来得挺快。”

“你、你什么意思?”陆路一路狂奔,说话几乎上气不接下气。

“我改变主意了,”沈世尧双手交握,认真地望着她的脸,“偶尔跟无名小卒传传绯闻也很有趣。我暂时不打算干涉媒体。”

“你明明答应后续会处理妥当!”陆路气极,声音都在打颤。

“可我没说具体什么时候,”沈世尧顺势靠向椅背,“而且你以为自己是割袍断义,丢掉我送你的礼服就万事大吉?陆小姐,你似乎搞错一件事,我想见你,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我愿意。”

沈世尧句句平静有力,陆路更觉得羞愤难当。如他所言,她的确是无名小卒,只是无名小卒,也想遵从自己的意愿。

也许是她太天真,陆路自嘲地笑笑,后退两步,朝沈世尧鞠过一躬:“我知道了,谢谢沈先生提点。我走了。”

低头到门口,没想到与沈世尧的助理迎面相撞,陆路一个踉跄,急忙朝电梯跑去。她怕自己哭出来。

而沈世尧助理,也被这无辜的一撞搅得心惊,跟了沈世尧四年,不是没见过女人神情沮丧地跑出沈世尧的办公室,但唯有这次,沈世尧的表情是少见的阴沉。

“沈总,需要我把陆小姐追回来吗?”

“不必,”沈世尧很快换上一副公事公办的语气,“将孟澜新拍摄的绝色系列的海报样片拿给我。”

从世朝出来,陆路一路心神恍惚。待她回神,人竟已身在远航楼下。

她张张嘴,连嘲讽的笑都再挤不出一丝。

正值下班点,无数远航的员工从楼内涌出来,陆路呆呆地伫立在人群中,一时间显得格外突兀。

她知道这里不是自己该来的地方,也知道自己应该立刻转身离开,但不知为何,她竟然连小小的一步都迈不动。

终于,有匆忙经过的人踩到她的脚,她吃痛地皱眉,躬身想系好被踩散的鞋带,却不想刚低下头,便被迎面而来的另一人狠狠撞倒。

不是没有摔得更惨更重过,只是再不会像今天这般痛。回想起刚才沈世尧说的话,陆路恨不得立刻从这个世界消失。

原来在骨子里,她仍是当年那个自尊心奇高,不可一世的公主。

眼泪一下子跌出来,陆路狼狈地伸手去抹,却越擦越多,直到一双熟悉的手臂从身后将她捞住。

慌乱中抬头,陆路便发现陆亦航的脸,此刻正一动不动地停在自己的正上方。

有哪些句子是用来形容旧情人相见的?

再见亦是朋友;相见不如怀念;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但对于陆路来说,却只有骇人的八个字——

万箭穿心,晴天霹雳。